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消息(来信:曾甜甜、柯美忠)风华正茂的杨辛两人,没有想过如何好好谋生,却想到了一条“歪门邪道”——用假烟与真烟混合来赚取非法收入。 11月11日,阳信县检察院公布了案件事实。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并处罚。 两人分别是柯某某和陈某某。 2025年春节期间,柯某某认识了“老朋友”陈某某,两人正在思考“赚钱的方法”。柯某某建议:“去杂货店买真烟,换成假烟,然后以质量太低为由要更高MGA的烟。” 方案确定后,陈某某负责投资,柯某某负责购买假烟。两人总是用同样的话接近目标:“老板,有烟吗?我得买点烟送人。”然后他补充道:“我不知道买什么等级的。如果我不能送人,我会来换更好的。”为了创造更多生意,杂货店老板常常同意这一点。 拿到货后,陈某某等人迅速回家 短短十天时间,他们的“假烟换真烟”计划就让阳新不少非食品餐馆老板蒙受损失。 2025年3月1日,承运人王小伙们故技重施,成功在一家杂货店更换了四条香烟。店主在整理货物时,发现香烟被重新包装,于是报了警。 3月4日,柯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,陈某投案自首。经调查发现,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日期间,两人共计诈骗金额7862元。 提起公诉后之后,阳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柯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;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